合同成立后有什么效力-法律知识|

一、合同成立后有什么效力

在咱们签了合同之后,它所带来的法律效益可能会有这么几种情况:生效、无效呀、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

什么叫做合同生效.就是这个合同本来就得满足一些标准条件,这样子才能让原本的当事人享受到他们预想中的法律效果嘛;而要是有个合同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约束力的话,那这合同就是无效的了;如果合同里面有什么内容触发了可以撤销的条款,这个时候合同可能就是可撤销的;至于效力待定嘛,就是说这个合同的效力现在还没有确定下来,需要再看看以后发展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成立后的几种效力状态有哪些

合同成立后的效力状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有效。合同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即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效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二)无效。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可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四)效力待定。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效力待定;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三、合同成立的流程及效力

合同成立通常需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约需具备明确具体的内容,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且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当有效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成立。

关于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及效力待定几种情形。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无效合同是指欠缺合同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可撤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事由,当事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使其归于无效。效力待定合同则是合同成立后,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需待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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