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吗-法律知识|

一、合同成立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成立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意味着合同在形式上已经存在。而合同生效则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具体而言,合同成立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纯获利益等特定情形外,通常是无效的。

(二)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是无效的。

(三)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合同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合同成立只是一个事实判断,而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只有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二、合同成立后有什么效力

在咱们签了合同之后,它所带来的法律效益可能会有这么几种情况:生效、无效呀、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

什么叫做合同生效.就是这个合同本来就得满足一些标准条件,这样子才能让原本的当事人享受到他们预想中的法律效果嘛;而要是有个合同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约束力的话,那这合同就是无效的了;如果合同里面有什么内容触发了可以撤销的条款,这个时候合同可能就是可撤销的;至于效力待定嘛,就是说这个合同的效力现在还没有确定下来,需要再看看以后发展怎么说。

三、合同成立后的几种效力状态有哪些

合同成立后的效力状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有效。合同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即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效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二)无效。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可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四)效力待定。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效力待定;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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