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不成立情况是什么-法律知识|

一、保证合同不成立情况是什么

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当事人未就保证事宜达成合意。保证合同的成立需双方就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主要条款协商一致,若缺乏对这些关键内容的明确约定,保证合同难以成立。

二是保证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保证行为无效,保证合同不成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独立实施的保证行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情况下,保证合同也不成立。

三是保证合同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仅为口头约定,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保证关系存在的,保证合同通常不成立。

四是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不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二、保证合同只能书面签订吗

保证合同并非只能书面签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这是较为常见和规范的方式。书面保证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发生争议时,便于提供清晰、确切的证据,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比如当事人专门签订的保证合同文书,或者在主合同中约定保证条款等。

然而,保证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订立。除书面形式外,当事人之间虽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一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还有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

总之,保证合同的订立形式多样,并非局限于书面签订这一种方式,在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保证合同是否成立及生效。

三、保证合同怎样约定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的约定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一是有约定从约定。当事人可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期间,一般需写明起算时间和时长。例如,约定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等。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

二是约定不明的情况。若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是未约定的情况。若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同样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总之,保证期间的约定应明确、具体,以避免产生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保证合同不成立情况是什么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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