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有权要求支付报酬吗-法律知识|

一、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有权要求支付报酬吗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要求支付报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当居间人成功促成合同成立时,便履行了其主要合同义务,委托人应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具体而言,一方面,报酬的数额通常会依据双方事先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双方在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报酬的具体金额、计算方式或支付条件等,那么在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按照该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面,若双方对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交易习惯或者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若居间人在促成合同成立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则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民法典规定居间人欺骗买家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居间人欺骗买家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一)若该欺骗行为构成欺诈,且达到影响买家作出真实意思表示的程度,那么合同是可撤销的。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形下,买家作为受欺诈方,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合同自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若欺骗行为情节较轻,未对买家的真实意思表示产生实质性影响,即买家即便知晓真实情况仍会签订合同,那么合同是有效的。

此外,若买家在知道被欺骗后,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或者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那么合同也将继续有效。总之,要根据具体的欺骗情形及对买家意思表示的影响来确定合同的效力。

三、房地产居间合同订立的目标有哪些内容

房地产居间合同订立的目标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促成房屋买卖交易。居间人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信息资源和服务,为买卖双方提供合适的房源和买家信息,协助双方就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最终促成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转移。

(二)促成房屋租赁交易。在租赁市场中,居间人帮助房东找到合适的租户,同时也为租户寻找满足其需求的租赁房源,就租金、租赁期限、维修责任等事项协调双方意见,促使租赁关系的顺利建立。

(三)保障交易安全。居间人有责任核实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房屋产权状况等,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出现欺诈、产权纠纷等问题,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提供专业服务。包括为交易双方提供房地产市场行情咨询、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起草合同文本等,以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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